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(病人或健康志愿者)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,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、药理和/或其他药效学方面的作用、不良反应和/或吸收、分布、代谢及排泄,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药物临床试验一般分为I、II、III、IV期临床试验和药物生物等效性试验以及人体生物利用度。
I期临床试验
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,为新药人体试验的起始期,又称为早期人体试验。I期临床试验包括耐受性试验和药代动力学研究,一般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。其目的是研究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,并通过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,了解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、分布、消除的规律,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,以便进一步进行治疗试验。
III期临床试验的目标是:
增加患者接触试验药物的机会,既要增加受试者的人数,还要增加受试者用药的时间;.
对不同的患者人群确定理想的用药剂量方案;.
评价试验药物在治疗目标适应症时的总体疗效和安全性。该阶段是临床研究项目的最繁忙和任务最集中的部分。
程序规范1.新药临床研究必须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简称CFDA)审查批准。2.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“药物临床试验机构”进行。3.必须由有资格的医学专家主持该项临床试验。4.必须经独立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,确认该项研究符合伦理原则,并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监督以及确保受试者的合法权益。5.所有患者参加新药临床研究前,都有充分的知情权,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6.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,通常选择经常规标准治疗无效的患者。7.进行临床研究的新药应免费提供给受试者。
ganbing1
2017/6/14 20:26:20
受试者保障
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,须成立独立的伦理委员会,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。伦理委员会应有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、非医药专业人员、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人员,至少五人组成,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。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不应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。试验方案需经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批准意见后方可实施。
在试验进行期间,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经伦理委员会批准;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,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。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,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,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。受试者的权益、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。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。
重要意义
对于药品来说,临床试验的重要性要远大于临床前的实验研究(但临床前研究也很重要,因为他们都是新药开发中不可缺少的环节),因为药品的最基本属性--有效性及安全性最终都是靠它检验的。据统计,国外研究一个一类新药从基础研究开始直到获得承认、生产上市,一般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,每个新药的平均开发费用约为12亿美元,而其中,所花的费用及时间70%以上是花在临床研究上,可见临床试验的重要性。新药的临床研究十分重要。
一方面新药药效的评价,因试验动物不同有所差异;在动物身上的反应和在人体上的反应有所不同。另一方面,在动物和人体上的毒性反应亦有所不同。可以说,无论从有效性和安全性,还是从资金投入上讲,临床试验都非常重要。一个新药的确定,最终还是需要依靠人做试验。所以,临床试验必须更为慎重,防止严重毒副作用发生,也要防止生产无效甚至有害的药品。